固定财富日常管理流程 (固定财富管理方案范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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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财富管理流程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公司固定财富管理,合理配置和有效经营公司固定财富,防止公司固定财富流失和无序失控。本文提供一套固定财富管理流程模板,供大家学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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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固定财富定义

固定财富是指单价在2000元以上,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、机器、机械、运输工具、电子设备、办公家私、办公设备。

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怡集团及属下各中心的固定财富的计价、申购、验收、发放、管理、分类编码、调拨、损坏、报废、盘点等。

第三条固定财富计价

一、购入的固定财富按照买入价(含财富的本身价值、运输费、保险费、包装费、安装成本、税金等)计价。

二、自行建造的,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。

三、投资者投入的,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、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。

四、接受捐赠的,按照*a票f**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、保险费、安装调试费等计价。无*a票f**帐单的,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。

五、在原有固定财富基础上进行改建的,按照固定财富的原价,加上改建发生的支出,减去改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财富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。

六、企业购建固定财富交纳的固定税项计入固定财富价值。

第四条固定财富的购置

固定财富的购置应由使用人/部门提出申请,填写《固定财富申购/调拨单》,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,交采购部统一购置。

第五条固定财富的验收与发放

一、无论以何种形式增加的固定财富都必须按照验收程序办-理交接验收手续。固定财富的验收由采购部、仓库、申请部门联合进行验收,填写《固定财富验收单》(附件三)。工程类财富,如有需要工程部也要参与验收。《固定财富验收单》(附件三)根据验收情况开具,完成后连同《请/付款单》、《采购申请单》、*a票f**一并交财务中心、使用部门留存(流程详见附件四)。

二、固定财富验收合格后,由仓库填写《直拨物料验收单》或《出仓单》,通知行政中心做好财富登记,建立标签、财富卡片(附件五),由使用部门到仓库办-理领用手续。

第六条固定财富的管理

一、固定财富购置后归使用部门进行管理。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新增固定财富,行政中心会同财务中心依其类别统一编号,并粘贴标签,更新固定财富明细帐。

二、财务中心建立财富卡片(附件五)并归档。

第七条固定财富分类及编码

一、行政中心对固定财富进行分类编码,标签贴于财富显著位置。标签内容包括设备编码、名称、规格型号、购买时间、使用人、使用部门六项内容。标签是用于财富管理、盘查核实的重要标志,任何人不能将它撕下或破坏,

二、代码构成:一级代码+二级代码+三级代码+流水号(具体详见附件六)。

第八条固定财富的盘查

一、每年6月、12月须进行对全集团的固定财富全面盘查工作(每年至少一次),具体日期以行政中心发文通知为准。固定财富的盘查,要做到帐、卡、物三者相符。

二、各中心文员作为部门财富管理人员,负责本中心财富的自查和盘点,并编制本中心的《固定财富盘点表》(附件七),报行政中心。

一、行政中心根据各中心的《固定财富盘点表》(附件七),会同财务中心对各中心财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。对各中心盘盈盘亏的财富,找出原因及责任人。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的,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,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。

二、盘查工作结束后,对盘盈的固定财富要查清来源,财务中心重新估价入帐;盘亏的固定财富由行政中心、财务中心查原因,分清责任,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领导审批处理;必要时,财务中心需到财税局报备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。

第九条固定财富的调拨

一、中心内的财富调拨,财富需求部门填写《固定财富申购/调拨表》(附件一),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,方可进行调拨。

二、中心外的财富调拨,除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外,还需报原财富所属中心负责人审批。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调拨。

具体流程详见《固定财富调拨流程图》(附件八)

三、所有财富调拨审批后,必须到行政中心进行财富调拨登记,重新做好标签及更改财富卡片信息;未在行政中心进行财富调拨登记的,财富原使用者未经批准擅自将固定财富调出、外借、交换、出租、变卖、拆套、串换的,公司将依法追究经济责任。

第十条闲置的固定财富要妥善处理并保持其完好状态。

第十一条固定财富的报废、清理

固定财富的报废,由使用人填写《固定财富报废申请表》(附件九),由使用部门副总加具意见,由运行部/工程部检测确认该财富是否具有维修价值。其中电子设备的报废流程及相关管理规定按照《电脑设备管理办法》(银集行字[2012]112号)执行。

总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固定财富,由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可以报废;总价值在1万元(含)以上的固定财富,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,报行政中心、财务中心、总裁审批后报废。(详见《固定财富报废、清理流程图》附件十)

确认报废的固定财富,需要变卖的,由行政中心通过三家以上的废品回收站报价,价高者得;此过程必须有财务、行政中心参与。固定财富的报废或变卖,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做好登记,更新固定财富台帐。

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,与原制度有不符之处,以本制度为准。

笔者:李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