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很久很久以前,有一个小帅哥叫杜康。有一次他老妈叫他把吃剩的米饭拿去后院竹林里喂鸡。杜康一进去,一大群鸡就争先恐后围上来抢食,其中一只大公鸡还狠狠地啄了他小腿肚一口,疼得他直跳脚。于是他恶作剧地把饭倒入一段树杈,让鸡够不着,气得鸡们围着树杈咯咯咯咯乱叫。
过几天,杜康在树下休息,一些液体从树杈里流出,刚好滴入他的嘴里。杜康感到这液体味道甘甜可口,觉得奇怪,就叫大家都来尝尝。于是,酒,就这么产生了。
从那一天起,酒就成了中华民族的血液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陪伴着炎黄儿女走过了上下几千年。而杜康也就成了酒的开山鼻祖和代名词。诗曰:对酒当歌,人生几何?何以解忧,唯有杜康。诗曰:葡萄美酒夜光杯,欲饮琵琶马上催。又有诗云:诗成斩将奇难敌,酒熟封侯快未如。临阵斩将之功,不敌一阕诗成;封侯拜相之荣耀,亦不如酒熟之时,邀三两知己,煮酒青梅,或举杯问月、或猜拳行令,或轻斟浅酌,或采菊东篱共话光阴啊。可见酒在人们心目中的分量。
以酒解乏、以酒解忧、以酒会友、以酒待客、以酒养性、以酒健身。勤劳聪明的祖先们,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,充分领略到了酒的用途和美妙,把酒文化发挥得淋漓尽致。天南漠北、深山小巷、市井农家,凡有稻黍甘泉处,皆有酒香。上至天子,下至走卒,都是酒的臣子,酒的俘虏。
李白斗酒诗百篇。酒可以催生灵感,让文字在你的脑海里跳舞,继而化成一个一个精灵,成为你笔下完美的篇章。
武松醉酒景阳冈。酒可以激发力量,让身体的潜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,如蚂蚁搬象,完成你清醒时以为无法企及的目的。
今宵酒醒何处,杨柳岸,晓风残月。人生在世,最乐处莫过于一醉也。任你山穷水也尽,任你柳暗花不明,只要有美酒醍醐灌顶而下,顺势直入心脾深处,大事小事便顿时化为乌有,天地万物即刻视作无物。举若飞升、神态轻扬、醉眼迷离。此时此刻,不享尽人间酒醉之极乐,更待何时?
我不太会喝酒,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酒。不光喜欢,还有点迷恋。在一杯橙清透明的琥珀色液体前,未饮心已醉。是的确喜欢黄酒,就是鲁迅笔下那个孔乙已排出九文大钱所换得的那一碗黄酒。白酒度数太高,红酒,口味我不喜欢。惟有黄酒,这种用纯糯米酿成的酒,那醇厚和甘甜,每每让我的味蕾为之欢欣为之雀跃。看着那一粒粒纯净的、美丽的、饱满的、体态散发出晶莹光泽的糯米,一旦经过蒸煮、发酵,在我的手下,变成一种琥珀色的液体之后,就具有火一样的热情与妖魅一般的魔力,总是让我为之迷惑和陶醉。

古龙说,酒,是世界上最美妙的液体。自从杜康发明了酒,这种特殊的液体,强壮了人们的体魄,丰满了民族的文化。“天子呼来不上船,自称臣是酒中仙”、“醉卧沙场君莫笑,古来征战几人回”、“劝君更进一杯酒,西出阳关无故人”......多少儿女情长、壮怀诗篇在酒的浇灌下,流芳千古。
举杯邀月,对影成三,那是要排解寂寞;推杯换盏,呼五吆六,那是在营造热闹。其实喝酒,最曼妙的境界莫过于三两知己一道,浅斟低吟,推心置腹,不通关,不干碗,不溜桌,和商业无挂,与利益无关。三杯两盏下肚,让酒一点一点浸入血液中去,在体内诗意地燃烧,然后彼此就有了倾吐的欲望,有了抒发的躁动,有了了解的勇气,有了探求的渴盼,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近了,心灵的窗户一寸一寸地打开。
春夜寒冷,键盘冰冷,但是心是热的,文字是暖的。温一杯酒,置于案头,愉悦处,蹙眉时,小饮一口,慢慢入喉,继而沁入肺腑。用心去感受,你会发现,这世界,其实一如此酒,那般甜蜜,那般浓厚,那般美妙。。。。。。
笔者:陈金标 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