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些时候一个残疾人因为没有残疾证被拒绝享受残疾人优惠,尽管当事人双手都没有了,工作人员也以没有残疾证为由,拒绝给他残疾人的待遇。

当时我就分享自己的看法,双手没有了都还不能确认是残疾人吗?居然有网友回怼我,没有证件肯定不能算残疾人,不能让工作人员去自行判断,否则就要乱套。

但是如此明显的残疾特征,再怎么也可以确认是残疾人了吧?你说没法确认的那种,要求必须出示残疾证,我觉得没有不妥,人家双手都没了,你说没法确认对方是残疾人?只认证件吗?办理残疾证的就一定是残疾人了?

有网友更是调侃,人家说的是有残疾证的可以免费,没说残疾人可以免费。虽然是调侃之说,但是确实有点符合当时的情况了。
如果真要这样,男女澡堂或者是要分男女的场所,是不是也必须有男女证件才能让行呢?但是哪儿有人去看证件呢?不都是看了对方就直接放行了吗?
再说了,一个明显没有双手的残疾人,你非要对方拿出证件来,这本来就是刁难对方,别拿什么规定来做接口,规定是为了惠及残疾人而做的,但是被用来为难残疾人就不对了。
虽然有些残疾可能一眼看不出来,那种情况你要求出示证件无可厚非,人家明显没有双手了,你说我没法知道你是不是残疾人,必须有残疾证才行,你说这样真的合适吗?
毕竟规矩是死的,人是活的,如果必须有证才是残疾人,没证就算你是残疾人也不把你当残疾人,这不就是一个笑话吗?